風險評估方式之自評估
2018-04-03 11:34:22 | 來源:中培企業IT培訓網
6.風險評估方式
1)自評估
由組織自身發起,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與標準,對信息系統及其管理進行的風險評估活動。自評估應參考相應標準,依據制定的評估方案、評估準則,結合系統特定的安全要求進行實施。周期性進行的自評估可以在評估流程上適當簡化,重點針對自上次評估后系統發生變化后引人的新威脅,以及系統脆弱性的完整識別,以便于兩次評估結果的對比。但系統發生重大變更時,應進行完整的評估。
自評估可由發起方實施或委托風險評估服務技術支持方實施。由發起方實施的評估可以降低實施的費用、提高信息系統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,但可能由于缺乏風險評估的專業技能,其結果不夠深入準確;同時,受到組織內部各種因素的影響,其評估結果的客觀性易受影響。委托風險評估服務技術支持方實施的評估,過程比較規范、評估結果的客觀性比較好,可信程度較高;但由于受到行業知識技能及業務了解的限制,對被評估系統的了解,尤其是在業務方面的特殊要求存在一定的局限。但由于引人第三方本身就是一個風險因素,因此,對其背景與資質、評估過程與結果的保密要求等方面應進行控制。
此外,為保證風險評估的實施,與系統相連的相關方也應配合,以防止給其他方的使用帶來困難或引人新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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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評估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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