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銅陵人民政府網發布的《中共銅陵市委辦公室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《關于加快集聚產業人才的若干政策(試行)》的通知》得知,銅陵市針對持有副高級職稱、中級職稱的相關人才均提供相應補貼:
一、引進的副高職稱或中級職稱等產業人才,分別可申請12萬元、8萬元購房房票。在符合公積金貸款上級有關政策前提下,適度提高引進人才的公積金貸款額度。
二、引進的副高職稱或中級職稱等產業人才,分別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、2000元生活補貼,最長補貼3年。
該政策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,而根據中共銅陵市委人才工作局在群眾來信中的回答得知,目前該政策仍在繼續施行。
軟考作為由工信部和人社部共同組織的國家級職業資格考試,根據原人事部、原信息產業部文件(國人部發[2003]39號)文件規定,軟考實行“以考代評”政策,既是職業資格考試,又是職稱資格考試。獲得軟考等級證書等同于獲得對應職稱,其中,軟考中級對應中級職稱,高級資格對應副高級職稱,符合上述補貼申領要求,可以進行申領。
關于加快集聚產業人才的若干政策(試行)
為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,聚力我市“十四五”發展“四創兩高”思路目標,加快集聚各類產業人才,助推新階段現代化幸福銅陵建設,現就我市產業引才制定如下政策。
第一條 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,引進的國家級領軍人才、省級領軍人才、市級領軍人才,分別給予80萬元、50萬元、30萬元資助,分3年撥付。(責任單位:市科技局)
第二條 保障人才在銅安居,引進的博士(或正高職稱)、碩士(或副高職稱、高級技師)、本科(或中級職稱、技師)、大專(或高級工)等產業人才,分別可申請30萬元、12萬元、8萬元、5萬元購房房票。在符合公積金貸款上級有關政策前提下,適度提高引進人才的公積金貸款額度。(責任單位:市人社局、市公積金中心)
第三條 吸引人才來銅創新創業,引進的博士(或正高職稱)、碩士(或副高職稱、高級技師)、本科(或中級職稱、技師)、大專(或高級工)等產業人才,分別給予每人每月4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生活補貼,最長補貼3年。(責任單位:市人社局)
第四條 激勵人才發揮作用,引進的年工資總額超30萬元的高薪酬類人才,給予其實繳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等額補貼,最長補貼5年。(責任單位:市人社局)
第五條 強化人才金融支持,設立“科技人才貸”風險補償資金池,用于引導合作銀行向科技創新型企業、人才創業類企業提供信用貸款。對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團隊,最高給予1000萬元扶持。(責任單位:市地方金融監管局、市科技局)
第六條 引導企業柔性引才,企業與高層次人才開展柔性合作的,按年度實付勞務報酬的30%給予企業補助,單個人才最高補貼10萬元。企業與高校院所等開展產學研合作的,按年度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支付金額的20%給予企業補助,單個項目最高補貼50萬元。(責任單位:市科技局)
第七條 鼓勵社會力量引才,社會力量成功引薦國家級領軍人才、省級領軍人才、市級領軍人才的,或引薦A、B、C類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的,確定一個引薦主體,分別給予10萬元、5萬元、3萬元獎勵。(責任單位:市委組織部)
第八條 支持引才平臺建設,企業新建院士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,按照省資助或獎勵標準予以配套。對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員每人每年給予5萬元生活補貼。(責任單位:市科技局、市人社局)
本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,以往已出臺的引才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,按本政策執行。對本政策施行前引進的人才,仍按原政策執行。市委組織部會同各責任單位牽頭制定具體操作細則。市財政局牽頭負責落實專項資金。本政策試行一年,一年后由市委組織部牽頭開展績效評估并視情完善。